破产制度价值能激发市场活力

刘宁,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的主任,她是四川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的一位委员。她谈到了企业如何退出与重生这个问题。她觉得好的营商环境应该包括好进、好办、还能退出。进入和办事情大家都很重视,但能顺利退出往往容易被忽略。可是,这是企业生命周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破产制度就是为了让企业能顺利退出市场的法律安排。刘宁举了个例子,四川有一家装备制造企业因为债务危机差点倒闭。法院没直接清算它,而是启动了重整程序。他们引入了新的投资人,给了资金,还带来了新技术和新管理。最后这家企业复活了,债权人也拿到了更多钱。 破产并不是终结,而是挽救有潜力的企业。但并不是所有困难中的企业都能重生。有的企业只能通过清算退出市场。但即使清算,企业的资源也可以被重新利用,给其他产业腾出空间。 近三年来,四川法院审结了超过3000件破产案件。这些案件帮助一些困境中的企业重生,也让僵化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这个局面形成得益于多方合作。法院提升审判水平赢得信任,政府和法院有联动机制解决问题。这种“府院联动”机制是四川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之一。 还有一个深层转变是观念的变化。过去大家对破产很抵触,现在越来越多人理性看待破产规律。破产制度给诚信的失败者机会重新开始。 营商环境建设还要继续优化,特别是要打通企业退出和挽救渠道。四川的实践证明,破产制度是深化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完善法律法规、健全配套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引导正确认识破产制度价值能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