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鄂尔多斯一煤矿“12·10”事故调查:违章指挥致一人死亡并存在迟报

一起本可避免的生产安全事故,因多重监管漏洞酿成悲剧。

2025年12月10日上午,巴音孟克纳源煤矿在设备维修过程中,机械队队长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擅自指挥挖掘机司机使用非吊装设备进行液压泵拆卸作业。

在无专业吊具、无现场监护的情况下,挖掘机误操作导致液压泵坠落,当场砸中外委维修人员刘某某致其死亡。

事故调查揭示出系统性管理失效。

直接原因是现场人员严重违规操作,深层矛盾则指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全面崩塌:涉事煤矿将维修业务外包后"一包了之",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外委单位挚友公司为节约成本,长期使用挖掘机替代起重机作业;上级公司纳福集团对下属煤矿"以包代管"行为视而不见。

更令人震惊的是,该矿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竟存在照抄照搬现象,风险辨识沦为"纸上谈兵"。

此次事故折射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三大顽疾:一是外包工程管理存在"灰色地带",部分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将高风险作业转包给资质不全的第三方;二是安全培训形式化严重,涉事挖掘机司机未接受吊装作业专项培训;三是监管链条出现"上热下冷",集团公司的安全压力未能有效传导至生产一线。

针对暴露的问题,监管机构实施"一案双罚":既追究挚友公司实际控制人等3人的刑事责任,又对煤矿矿长、机电副矿长等5名管理人员处以罚款和证件暂扣;涉事企业面临70万元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家矿山安监局内蒙古局2026年通报的首起事故,释放出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监管的鲜明信号。

从行业视角看,此次事故为全国煤矿敲响警钟。

随着煤炭保供压力持续,部分企业存在抢进度、轻安全的倾向。

国家矿山安监局近期已部署开展外包工程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

专家建议,应建立外委单位"黑名单"制度,运用智能监控设备实现高风险作业全程可追溯。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任何侥幸心理和违章行为都可能付出生命代价。

各级煤矿企业必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外委作业安全管理,完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机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矿工生命安全和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