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住建部联合出台举措 加快城市更新行动破解政策堵点

近年来,城市更新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成为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推进过程中,一些地方仍面临土地要素供给与规划实施衔接不顺、存量空间盘活周期偏长、登记确权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难度较大等障碍,影响项目落地和民生改善的进度与效果。问题在于,城市更新多发生在建成区,地类复杂、权属多元、历史因素交织。一上,部分空闲建设用地、低效用地以及存量建(构)筑物长期闲置,短期内缺少合规的过渡性利用路径;另一方面,老旧片区产权结构复杂,既有建筑与土地一体化处置、收储供应等环节,登记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相对刚性,难以匹配更新项目“时间紧、环节多、主体广”的实际需求。另外,历史遗留问题往往牵涉早期建设审批、产权登记、用地手续等多个环节,如缺少统一规则与协同机制,容易出现“手续卡点”,推高成本并放大风险。针对上述堵点,两部门发布的通知以“规划引领、土地支撑、规则先行、稳妥推进”为导向,提出一揽子支持措施,重点在存量土地和空间临时利用、不动产登记服务创新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诸上形成制度安排,意通过更具操作性政策工具,提升更新的可实施性与可持续性。 在存量土地和空间临时利用上,通知明确保障安全、且不影响远期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允许地方制定空闲建设用地临时利用规则并加强监管,同时提出对存量建(构)筑物在不增加容积率和建筑高度等约束条件下的临时利用管控规则。这发出明确信号:对“暂时用、先用起来”的存量空间,在守住安全底线和规划红线的同时,应提供清晰的合规路径,推动资源从“沉睡”变为“可用”。一些地方已有探索实践,例如杭州围绕临时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等出台实施细则,通过明确期限、用途、责任和退出机制,为存量空间的阶段性利用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创新上,通知提出多项更贴近更新项目特点的举措,包括开展预编不动产单元的预告登记;对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可探索按户直接首次登记;对土地带建筑一并收储供应的,探索简化申请材料等。这些举措针对登记确权“耗时长、环节多、材料繁”的痛点,有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项目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地方层面,盐城产权归集与不动产登记等上推出一揽子创新举措,说明了基层对“以服务促更新、以规则提效率”的现实需求,也为完善全国层面的政策供给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 从影响看,上述措施有望在三个层面形成带动效应:其一,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通过临时利用规则,空闲土地与存量空间可在更新前期承载过渡性功能,更好满足公共服务、产业导入、社区治理等阶段性需求,降低闲置成本。其二,提升项目落地效率。登记服务创新有利于加快确权与交易流转,增强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对项目合规性与资产可处置性的信心,推动资金、技术与运营主体更顺畅进入更新领域。其三,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以明确边界条件和监管要求推进临时利用,并强化对历史遗留问题的稳妥处置,可减少“无序利用”“带病推进”等隐患,为更新行动提供更可靠的制度支撑。 对策层面,推动政策落地的关键在于把“可用的规则”转化为“可执行的清单”。一是地方应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更新专项工作,细化临时利用的适用范围、期限管理、退出机制和安全责任,做到“有口子、有边界、有监管”。二是围绕不动产登记创新,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尽量实现“并联审批、一次告知、一次办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减少重复证明和材料。三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应坚持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建立与更新项目相衔接的处置路径,避免“一刀切”影响民生改善和项目推进。 前景判断上,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存量优化阶段,城市更新将更强调系统治理与精细化运营,政策工具也将从“单点突破”走向“组合发力”。此次通知释放的“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导向,意味着未来更新将更注重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既通过制度创新提升效率,也以严格监管守住安全底线与公共利益;既激活存量空间,也引导更新从单体改造走向片区联动,从工程建设扩展到社区治理与产业导入并重。可以预期,随着地方规则更完善、典型经验加快推广,城市更新将为稳增长、惠民生、促转型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城市更新不仅是空间形态的再造,也是城市治理能力的检验。此次政策创新既拓宽了土地要素流动的路径,也说明了新阶段城市治理思路的转向——从刚性管控走向弹性引导,从单一开发走向多元共治。当制度设计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更好对接,城市的每一次更新都将释放更持久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