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制度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公布2025年第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认定结果,并强调要认真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相关决策部署,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这一举措彰显了国家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深化教育督政体制机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的重要构成,教育督政肩负着确保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重要职责。
通过制度化、权威性的督导评价,地方各级政府得以切实履行教育职责,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间的教育差距。
这一制度设计最终指向"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跃升、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显著跃升"的教育强国建设中长期目标,为民族复兴奠定人才基础。
然而,当前教育督政工作面临现实挑战。
一些地方存在督导指标体系不够聚焦、督导方式仍有形式主义倾向、权责界限不够清晰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了督政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教育督政的生命力在于深入教育现场、贴近基层群众、掌握第一手鲜活情况。
只有真正了解政策执行的实际成效与现实梗阻,才能成为连接顶层设计与一线实践的坚实桥梁,成为反映人民诉求、校准政策偏差、凝聚治理共识的关键环节。
为提升教育督政的有效性,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系统创新。
首先要坚持战略导向,构建聚焦核心的督导指标新体系。
督导内容必须紧扣教育强国建设的战略任务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关切,聚焦党的领导、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资源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及群众满意度等核心维度。
通过大力精简整合,去除冗余无效的考核项目,使督导靶心精准、基层负担减轻。
其次要创新方法路径,探索精准高效的督导调研新模式。
应深入践行"深、实、细、准、效"的调研要求,积极推行"清单式""嵌入式"等灵活方式,通过小型座谈、深度访谈、随机听课、匿名问卷等多种渠道,真诚倾听各方心声。
整个过程必须严格遵循轻车简从的原则,杜绝形式主义干扰,确保"调"得深入、"研"得实在。
第三要厘清权责边界,建立鼓励担当的督导履职新机制。
上级主管部门应出台清晰、可操作的指引,明确必要督导调研与形式主义检查的界限,为一线督导人员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和行为底线。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出于公心、依规履职、程序规范的调研行为撑腰鼓劲,彻底消除"不敢为"的顾虑,激励督导队伍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
教育督政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工程。
地方政府应转变观念,将其视为帮助自身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支撑,主动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督导部门则应强化服务意识,在督导过程中不仅要查找问题,更要帮助分析根源、提供专业指导,推动"督"与"被督"双方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共同目标,同题共答、协力前行。
教育督导机制的深化革新,既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兑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庄严承诺的具体实践。
当督导利剑精准指向教育发展的真问题、深水区,必将激活区域教育改革的内生动力,最终汇聚成推动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教育力量。
这项系统工程的成功,不仅关乎当前教育质量的提升,更影响着国家未来人才竞争力的塑造,需要全社会持续关注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