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警方集中通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件:废弃民房内非法制爆19万枚等被查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面临严峻挑战。

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消费的高峰期,也是违法违规行为的多发期。

绵阳公安机关近期集中曝光的系列案件充分反映出,当前仍存在大量未经许可的非法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这些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非法制造成为最突出的违法形式。

盐亭县公安局在一处废弃民房内查获的非法爆竹制造窝点,一次性缴获自制爆竹19万枚,规模之大令人震惊。

这类非法制造点往往位于隐蔽场所,生产工艺简陋,安全防护措施缺失,极易引发爆炸、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

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非法储存和销售形成完整违法链条。

三台县警方查获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王某某、冯某某在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房屋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向周边地区售卖,非法获利金额较大。

北川县查获的何某某则通过微信方式进行销售,安州区查获的刘某虽持有过期许可证,仍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仓库内非法储存778箱烟花爆竹。

这些案件表明,非法经营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完全无视安全规范,形成了从储存到销售的完整违法产业链。

非法运输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景某某、胡某某在未办理任何必要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39箱。

这类行为不仅违反了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更是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威胁。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引发爆炸等连锁灾难。

执法部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

绵阳公安机关针对烟花爆竹领域的违法犯罪,采取了分类处理的策略。

对涉嫌危险作业罪、非法经营罪等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

这种分层次、全方位的执法态度,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安全的坚定决心。

年节喜庆不应以安全为代价。

从盐亭19万枚非法爆竹的查处可见,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既需要执法机关的雷霆手段,更离不开全社会的风险共治。

当每个公民都成为安全防线的“吹哨人”,非法生产销售者便再无容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