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食品乱象频发 市场监管重拳出击筑牢安全防线

直播间里的食品销售乱象正在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一些拥有巨大影响力的网红账号利用粉丝信任度,在直播间进行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

"太原老葛"销售号称具有医疗功效的熊胆粉,"东北雨姐"售卖实际不含主要成分的红薯粉,辛巴徒弟"时大漂亮"推销的即食燕窝实则为普通糖水。

这些案件的查处表明,直播间并非法外之地,任何销售行为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食品直播电商的快速发展源于其自身的显著优势。

互动性强、传播范围广、交易效率高等特点使其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新渠道,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和商家参与。

然而,随着这一业态的扩张,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问题也随之增多。

一些不法商家和网红账号正是利用直播平台管理的漏洞和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实施违法行为。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虚假宣传问题突出。

不少商家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将普通食品宣传为具有医疗或保健效果,误导消费者。

二是价格欺诈现象普遍。

通过虚构原价、捆绑销售等手段欺骗消费者。

三是平台监管不力。

部分直播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直播内容管理缺失,对私域直播途径的监控不足,放任违法行为发生。

四是新型欺诈手段层出不穷。

"职业弹幕人"操控虚假账号发布虚构评价,"网络水军"批量发送事先准备的话术,不法商家通过"免费讲座""领福利"等形式精准围猎老年消费者。

这些乱象对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健康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消费者在虚假宣传的诱导下进行消费,不仅财产受损,身体健康也可能受到威胁。

特别是老年人群体因信息获取能力相对较弱,成为不法分子的主要目标。

同时,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诚信经营企业的利益,不利于直播电商行业的长远发展。

为解决这些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已经采取了积极行动。

《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该规定针对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和服务机构等各相关主体进行了明确的责任规定。

规定的核心在于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被要求将直播间运营者主体资质、直播经营的食品以及直播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等工作机制。

这意味着平台不能再被动地只收取流量和交易费用,而必须主动承担起食品安全的把关责任。

规定还针对直播食品销售的具体问题提出了管理办法。

对于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顽疾"进行了规范,提高了操作性和针对性。

同时,监管部门需要进行动态技术监测,不断提升对直播电商的物防和技防能力,有效应对不断演变的新型欺诈手段。

面向未来,健全直播食品销售的监管体系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更加专门和细化的规范。

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意识,学会识别虚假宣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底线,任何营销形态都不能以“流量逻辑”替代“法治逻辑”。

对直播卖食品而言,规则越清晰、责任越具体、执行越有力,消费者的安全感越稳,行业的成长空间也越大。

把每一次点击下单都置于可追溯、可核验、可维权的制度框架之中,才能让新业态在规范中释放活力,让“云端消费”真正成为安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