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如何在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之间找到平衡,成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仙人洞村给出了一个可借鉴的思路:通过系统化的制度设计,让村民成为产业参与者而非旁观者,推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互促进。 过去,不少乡村旅游容易陷入三重困境:风貌改造导致“千村一面”,商业开发挤压原住民生活空间,“表演式民俗”割裂文化传承。问题的症结,往往在于缺少可持续的利益分配机制。仙人洞村党委以“三不原则”破题——控制建筑高度以保护天际线,环湖禁止设置餐饮以维护生态,民居改造保留原始肌理。通过这些硬约束——既守住了乡村底色——也为差异化经营留出了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该村推出“ 双向赋能”机制。一上,引入社会资本打造精品民宿群时,明确要求本地村民持股参与;另一方面,划出30%的经营区域供村民摆摊经营。数据显示,2023年村民人均旅游收入达到4.2万元,比开发前增长3倍,青壮年返乡率提升至67%。“家门口就业”的模式缓解了空心化问题,也让歌谣传习、节庆祭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日常延续的场景。 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是该模式的另一特点。村里科学划定“红蓝绿”三区——红色传统建筑保护区、蓝色湖泊生态涵养区、绿色业态发展区,实现更精细的空间管理。环境监测显示,分区管理实施后,村域水质长期保持Ⅱ类标准;,游客满意度因生态优势提升了12个百分点。 业内专家认为,仙人洞村的做法具有推广意义。其关键在于形成“三位一体”的发展框架:党委政府搭建制度平台、市场主体负责专业运营、村民成为主要受益者。这样的架构既能避免资本无序扩张,也能减少资源低效利用。文旅部门测算,类似模式在西南民族村寨复制后,综合效益可达到传统开发模式的1.8倍。
乡村旅游的空间很大,但前提是尊重乡村的真实面貌,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仙人洞村用实践说明,真正的乡村旅游不是把村庄包装成“主题公园”,也不是用商业化表演替代日常生活,而是在保护传统、保障村民参与与收益的基础上,让游客与村民共享发展成果,共同塑造宜居宜游的乡村空间。这样的乡村旅游才能走得稳、走得远,也才能更好服务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