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送餐完事往回走,结果在路上和骑自行车的王某撞上了

话说,1月7日这天,成都彭州法院那边判了个挺有意思的案子。起因是一个外卖小哥,姓李的送餐完事往回走,结果在路上和骑自行车的王某撞上了。王某伤得不轻,十级伤残都出来了,光医疗费加起来就5.6万元呢。 这事儿闹大了,王某把骑手李某、李某打工的那家科技公司,还有那家保了险的保险公司全告了。庭审的时候,李某说自己是公司员工也上了保险,赔钱应该由公司和保险公司来担着。 那科技公司就不认账了,说他们排班的时间是10点半到下午1点半,而李某出事的时候是13点35分,都下班好一会儿了。但法官看了看觉得不太行,虽说时间超了点,但毕竟刚把活儿干完往回赶呢,身上还穿着工服,开的还是送外卖的专用车。这行为看着就像是在上班,算是职务行为嘛。 再加上这公司给李某买了那种雇主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按照合同规定,只要是在干与公司有关的活儿,保险公司就得赔。最后法院把账算了算,算下来王某一共损失了52845.98元。法院就判那家科技公司掏18367.70元,保险公司补34478.28元,这一合计正好凑够了5.6万的损失数。 华西都市报那边的记者戴竺芯是这么说的:这事儿就是个典型的责任划分的事儿。以后大家点外卖的时候也能多留个心眼,要是碰上这种事心里也有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