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审稿共分5编,条款已达1200多条,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这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进入系统化、体系化的新阶段。
长期以来,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已形成涵盖30多部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以及众多国家标准的庞大制度体系。
然而,这些法律规范相对分散,缺乏统一的价值导向和制度设计。
此次法典编纂工作,正是将分散的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整合,构建起科学完备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全面梳理环境资源领域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为立法机关提供了坚实的实践支撑。
法典草案在环境权益保护、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执法司法协同、三种责任衔接、生态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禁止令制度等方面作出创新性规定和体系化设计。
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9.2万件,比上一个五年下降4.3%。
其中,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收案量持续下降,2025年新收2.4万件,较2021年下降32.6%。
这一变化反映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法院在服务国家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尽管成效明显,但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仍面临问题点多面广、矛盾新旧交织、压力累积叠加的复杂局面。
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
针对这些挑战,法典草案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一方面,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聚焦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重要环节和重要领域,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法律制度。
另一方面,关注气候变化应对、新污染物治理等新兴领域的立法需求,作出原则性、引领性的规定,为人民法院审理涉碳、新污染物、新能源等新领域新类型案件提供价值引领和规则指引。
在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方面,十四五期间,人民法院系统性构建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形成专业化环境司法网络。
截至目前,全国已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组织2400余个,1200余家法院实现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
这为法典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吴兆祥表示,待法典审议通过后,最高人民法院将抓紧开展贯彻实施准备工作,加紧对生态环境司法领域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清理修订,起草法典实施相关配套司法解释,并适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加强法典适用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各地法院将持续加强环境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审理各类生态环境案件,正确适用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禁止令保全措施、惩罚性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重要制度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法典编纂不仅立足国内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也关注全球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
十四五期间,我国环境司法向世界贡献了具有普遍参考价值的中国方案。
吴兆祥表示,将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组织务实合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法典的国际影响力和规则引领力。
从《汉谟拉比法典》镌刻人类早期法治文明,到《拿破仑法典》奠定现代民法体系,法典编纂历来是文明进步的里程碑。
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的诞生,既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制度回应,更是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法治宣言。
当司法利剑与系统化法律铠甲相结合,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绿色发展之路必将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