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基层的小区里头,因为水管漏水这种公共设施的事儿吵起来的情况还真不少,这就很考验大家能不能把法和理讲清楚。最近吉林省汪清县司法局管的新民司法所就办了件漂亮事。事情是因为县里有个楼的主水管爆了,一楼的住户家都泡坏了。这受损的人家就想找楼里其他业主商量,大家平摊修水管还有修自己家的钱。结果有些业主不干了,说这事儿不是我用水搞坏的,为啥要我掏钱?双方在责任归谁、怎么赔钱这两个问题上卡壳了,吵得不可开交。 后来大家伙儿实在没法谈拢,就都去找新民司法所来帮忙调解。司法所一听这事就特别重视,立马启动了程序。他们没急着下结论,先是分别找受损户和其他业主“背对背”聊了聊,把两边的话都听明白了,才搞清楚问题的核心到底在哪。说白了就是两个核心:一个是这主管道归谁修;一个是损失谁来赔。 掌握情况后,司法所把大家聚在一起开了场现场会。工作人员一直强调得靠事实和法律说话,还要兼顾人情。他们先给大伙儿普及了法律知识,说这主管道是大家共有的东西。《民法典》里说得明白,“共有物”的维修费用得大家一起平摊,这是法定责任,不是说谁爱用谁就不用出钱。 接着他们又把损害事实摆了出来:明显是公共管道漏的水把一楼家淹了,这事儿板上钉钉的。所以业主家要求恢复原状的要求一点都不过分。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地解释说,修管道赔损失不光是为了赔人家,更是为了防止以后再坏还得赔更多,大家还是要为了长远打算才好。 通过这样层层分析的法律讲和情分劝服,之前那些态度很倔的业主慢慢也想通了自己的法律责任。最后在司法所的主持下,大家终于达成了协议:所有人马上一起凑钱把主管道修好;修完后再由负责的人把一楼家的棚顶和墙面都弄好。 现在那边的水管修好了,恢复了供水;一楼的家里也收拾得干干净净。这事儿解决得真好,既保住了财产不受损又消了怨气。这让邻里关系又暖和起来了。大家都对这个结果挺满意的。 汪清县新民司法所这次调解虽然看着是个小纠纷,但实实在在体现了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是怎么落实在基层的。它展示了人民调解那种“定分止争”的独特好处。通过把法律知识和法治思维融入到解决问题里头去,教大家怎么依法办事、怎么维权。这不光是化解了矛盾也是在搞普法教育呢。这就给咱们基层社会稳定这道防线又加了一道厚厚的“盾”,也给构建和谐的邻里环境提供了一个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