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咱先说说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实说白了就是没经过批准的“集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的,既让单位又让个人往里投钱。它这么干最大的坏处,就是把国家的金融秩序给扰乱了,现在这类经济犯罪特别多。要定这个罪得看四点:一是没拿到有关部门的许可;二是在媒体、传单上大肆宣传;三是给大家承诺分红或回报;四是面对的是不特定的社会人群。平时那些投资理财、养老服务还有虚拟货币这些都容易被用来做幌子。它跟集资诈骗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后者是想着把钱据为己有。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最低也要判三年。这种案子往往牵扯的人多、钱也多,一旦崩盘,很容易引发大规模事件。参与进去的人亏了钱通常也很难全拿回来,法律也是明确说了“风险自担”。大家一定要心里有数,千万别相信天上掉馅饼。那些没经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同意还承诺高回报的项目,都得小心躲开。去监管部门的官网查查公司有没有正规资质是个好主意。把自己的钱袋子守好了,才能远离那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