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跨境电诈与暴力犯罪交织,形成“诈骗—控制—牟利”的闭环。 近年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呈现集团化、园区化、武装化特点。一些犯罪团伙境外特定地区设立所谓“园区”,以高额回报诱骗人员加入或将其控制其中:一上利用技术手段实施诈骗,另一方面通过开设赌场等方式洗钱牟利,并以体罚、虐待、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维持组织控制与所谓“产能”。明家犯罪集团案反映出,电诈犯罪已从“骗钱”演变为“害命”的极端形态,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冲击法律底线与社会伦理。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组织化控制,滋生跨境犯罪温床。 从动因看,“低成本、高回报”的错觉刺激电诈快速扩张;从组织看,明家犯罪集团以家族核心成员主导,招揽所谓“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形成分工明确、层级清晰的犯罪链条;从手段看,既实施诈骗、开设赌场等牟利犯罪,也伴随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呈现以恐惧替代管理的黑社会式运作逻辑。更需警惕的是,此类团伙往往利用跨境地理屏障与执法差异逃避打击,并借助网络匿名性与资金快速流动提高隐蔽性、扩散性,显著增加治理难度。 影响——对公民安全、社会信任与治理能力提出多重挑战。 此类案件不仅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更直接危及公民人身安全,甚至出现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给家庭带来长期创伤。同时,跨境电诈破坏社会信任体系,扰乱金融秩序与网络空间生态,诱发“信息不信任”“陌生人不信任”等次生风险。对治理层面而言,犯罪链条跨地域、跨平台、跨资金通道运作,要求执法司法在证据固定、资金追踪、境外协作等环节形成更紧密的合力,提升依法治理的系统性与前瞻性。 对策——坚持依法严惩与综合治理并举,压缩犯罪生存空间。 依法从严惩处是遏制极端暴力与重大犯罪的重要手段。司法机关依法审理并经核准后执行生效判决,发出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零容忍”的明确信号,有助于形成震慑。同时,治理电诈必须坚持打击与防范并重、治标与治本并举:一是强化跨境执法协作与情报共享,提升对园区化、武装化团伙的穿透打击能力;二是深化资金链治理,围绕涉诈资金流向、地下钱庄、虚拟资产等重点环节开展全链条追缴与阻断;三是推动平台责任落实,压实通信、互联网、支付等环节的风险识别与处置义务,提升反诈技术与风控能力;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与社会动员,针对高发人群、重点行业开展精准预警,提升识骗防骗能力;五是完善受害者救助与追赃挽损机制,强化心理干预与法律援助,推动权益修复与社会支持同步落实。 前景——以法治化、国际化、智能化手段推进常态治理。 电诈犯罪形态仍会随技术迭代而变化,从单点诈骗向“多场景、多通道、多语种”蔓延的风险依然存在。未来治理将更强调全链条打击与源头治理并进:在法治层面,持续完善涉网犯罪证据规则与财产处置机制,提高惩治效率与追赃挽损效果;在协作层面,推进更高水平的跨境司法协助与联合行动,形成区域协同治理格局;在技术层面,推动反诈预警、异常交易识别、涉诈账户管控等能力迭代升级,以更主动的风险治理压缩犯罪空间。对社会公众而言,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与风险识别能力,仍是抵御电诈侵害的第一道防线。
明珍珍等人的死刑执行,既是对其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也反映了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的明确态度;该案表明,我国司法机关将持续依法打击跨境电诈及其衍生暴力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对更趋复杂的跨境犯罪形势,还需深入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完善制度与机制,提升打击与治理能力,持续压缩犯罪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