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给“第三者”转账要回钱法官提醒别犯傻

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最近接手了一个挺有意思的案子,张某因为老公吴某给“第三者”陈某转账,现在她打算要回这些钱。事情是这样的,吴某跟陈某在结婚的时候还有婚外情,把“1314”“520”这种数字转账给了陈某,加起来总共是9169元。张某发现后气不过,就把陈某告到了法院,让她把这些钱还给自己。 张某觉得这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她老公没经过她同意就送人了,这不地道。而且这种行为也太败坏风气了,所以她主张这笔赠与是无效的。陈某那边倒是挺委屈,说自己压根不知道吴某已经结婚了,以为他们是正常交往呢。她还觉得吴某是自愿给的钱,金额也不大。 法官是这么看的:按照法律规定,婚姻期间的工资奖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个人对这笔钱有同样的处理权。吴某背着老婆擅自把钱给了别人,这就损害了张某的权益。再说他在外面有婚外情本来就不合法,这种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所以他送出去的钱就不算数了。 法官还提醒大家别犯傻:夫妻共同财产可不算一个人的私人财产。就算财产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另一半还是有权利管的。要是把钱擅自送给了第三者,这就是违法的。凡是为了破坏婚姻而转走的财产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要是遇上这种事儿该怎么办?第一要把证据留好:把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都存下来,证明那些钱确实是因为婚外情给出去的。第二要抓紧时间维权:从你知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那天算起三年内必须去法院起诉。第三要找法院帮忙:申请调查令查封那些藏起来的财产,这样执行起来才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