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张天峰在2004年到2023年这段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给不少单位和个人办事,非法收受了折合人民币3407万余元的财物。这个案子在1月8日由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天峰当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中新社在北京2月26日发了消息,说这一天法院一审宣判了张天峰受贿案。法院认定他犯了受贿罪,就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二年,同时还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他受贿得来的财物还有孳息也全都被追缴上去了。张天峰是2025年被查的第一个中管干部。在处分通报里提到,他干的都是“靠烟吃烟”的勾当,把公家的人事权和业务经营权都给当成了谋私利的工具。法院觉得他虽然构成了犯罪得受罚,可考虑到他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还没掌握的大部分事实,又认罪悔罪还把赃款都退了出来,所以才给了从轻处罚。2月2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向媒体透露了这个判决结果。这次宣判由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张天峰以前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和副局长。他在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还有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也当过领导。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子查了一遍之后认为他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受贿。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张天峰就因为这些事儿一审被判了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