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持续一年多的买卖合同纠纷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妥善化解。被告老郑拖欠某建材公司货款75万余元,经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案件的顺利解决,折射出当地法院与商业组织协同发力、完善涉企司法服务的实践探索。 安海镇是晋江市的重要经济板块,民营企业集聚、交易往来频繁,涉企纠纷数量多、类型杂。传统诉讼虽能定分止争,但周期相对较长、成本较高,容易影响企业经营节奏。同时,一些企业在合同履行、劳动用工各上的风险防控仍有短板。现实需求倒逼司法服务继续前移、细化。 为此,安海法庭与安海镇政府、安海商会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三方联动,在安海商会设立“法护安商”调解室,把法律服务延伸到商事活动一线。该举措着力发挥商会的组织协调优势与法院的专业优势,实现资源有效衔接。涉企纠纷发生后,法官可邀请商会人员参与调解,既便于当事人从商业惯例和交易逻辑出发沟通协商,也借助商会的公信力推动协议落地。 自调解室设立以来,运行成效逐步显现。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43起,涉案金额5100余万元,惠及民营企业40余家。与传统诉讼相比,调解在节省时间和成本的同时,更有助于修复与延续合作关系,为企业稳定经营留出空间。 除了在调解室化解纠纷,安海法庭还将服务向企业一线延伸,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法庭干警通过座谈交流,回应企业在诉讼及经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协助排查制度漏洞、提示履约风险。同时,开设“一堂好课”普法讲堂6场,结合审判实践,围绕劳动用工、合同风险等高频问题进行讲解,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引导企业强化契约意识、规范管理。这类“预防式”服务,推动司法工作从事后解决向事前提示转变,更贴合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需要。 安海法庭的实践表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既要靠制度保障,也要靠服务方式的创新。通过法商协作机制,司法服务更贴近企业需求,纠纷处置更高效便捷;企业经营风险得到降低,法院办案质效也随之提升,实现多方受益。
晋江“法护安商”机制的实践表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离不开司法力量与市场机制的协同。当法律规则与商会调解相衔接,当审判资源与行业自治形成合力,带来的不仅是纠纷化解效率的提升,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与经验。此共建共治共享的探索,为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