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保障制度解读 多重身份就业者可获多份保险覆盖

随着新就业形态的兴起,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伤保险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明确,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享有与全日制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权益。当劳动者同时在多家单位工作时,每家用人单位都需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责任由发生事故时的用工单位承担。

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不应损害劳动者的基本保障,用人单位的便利也不能建立在规则模糊的基础上。明确单位的参保责任、落实工伤责任认定、规范工资结算凭证,既保护了劳动者权益,也维护了市场秩序。只有让制度切实可行、责任清晰可溯,才能使灵活就业更有保障、更具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