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日前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这一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价格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当前,互联网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便民利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平台价格行为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侵犯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价格标示不规范、不正当价格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现象,亟需通过制度规范加以解决。
此次发布的行为规则历经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
今年8月23日至9月22日期间,三部门就规则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收到来自经营者、消费者、专家学者的大量反馈建议。
相关部门逐条分析各方意见,在细化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监管要求、明确明码标价制度规定、完善不正当价格行为认定标准、优化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条款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行为规则共分7章29条,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平台价格行为监管框架。
在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方面,规则明确了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的基本要求,细化了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监管规定,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
在价格标示行为方面,结合平台经济特点,细化了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规范补贴促销行为。
针对价格竞争秩序,规则明确禁止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规则聚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对免密支付、搭售服务、自动续期等行为提出规范要求,并鼓励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
考虑到规则实施需要一定准备时间,实施日期确定为2026年4月10日。
在此期间,监管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平台经营者需全面梳理内部合规制度,完善涉及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平台规则,加强制度宣传培训,确保规则有效落地。
从监管机制看,规则明确了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网信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行业规范、社会监督的多元治理格局。
业内专家认为,行为规则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平台经济公平竞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为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随着规则的实施,预计将进一步优化平台经济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形成更加规范有序的价格竞争秩序。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监管从“包容审慎”迈向“精准规范”的新阶段。
在高质量发展导向下,如何平衡监管力度与市场活力,仍需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协同探索。
未来,随着规则落地及典型案例的积累,平台经济有望在合规轨道上释放更大创新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