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审查”到“制度落地”——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加固妇女权益法治屏障

在重庆市云阳县近日开展的“三八”妇女节普法活动中,基层司法机构围绕婚约财产、家庭暴力等高频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折射出我国推进性别平等法治建设的日常实践。其背后,是一套持续近三十年的制度安排——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该机制发端于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995年北京世妇会。《北京宣言》首次提出将性别视角纳入决策主流,我国作为东道国率先响应。到2023年,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均已建立涉及的评估机制;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又将其上升为法律制度,显示出我国在性别平等承诺上的持续推进。

保障妇女权益,既要在基层把法律讲清楚,也要在制度层面把公平写进规则。从一场面向乡村妇女的普法活动,到贯穿立法、决策、实施与评估的性别平等机制,体现的是治理从“事后补救”向“源头预防”的转变。把性别平等落到每一项政策、每一条条款、每一次执行中,才能让公平更稳定、更可持续,也让发展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