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躲还钱当“学生”

我听说姚安县人民法院办了个挺有意思的事儿,就是公开审理一个拒绝执行判决的案子,也就是所谓的“拒执罪”。这个案子里头的主角是朱某,他本来是个有能力还钱的人,结果跟他老婆李某协议离婚的时候,把财产给转移了,就为了躲避还钱。姚安县人民法院那边可是下了大功夫,把执行局的干警们都拉到了庭审现场当“学生”,就为了让大家看看咋处理这种拒执犯罪。 刘亚男跟闵以荣这两位记者报道说,这次庭审朱某把事情说得挺清楚,法官把他咋转移财产、为啥不还钱给讲得明明白白。 执行干警们在旁边听得可认真了,一边听一边记笔记。他们觉得这次观摩挺有用的,学到了不少固定证据、梳理证据链、还有怎么把民事案子转到刑事案件的门道。 姚安县人民法院以后打算把这些学到的东西用在找线索上,规范办案流程。同时呢,他们还想多搞一些普法教育活动,让大家知道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有多严重。 这个案子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来判的,对那些有能力还钱却耍赖的人,法律会给他们一点教训。法官也提醒大家:生效的判决书是有强制力的,谁要是敢挑战权威、耍小聪明想赖账,最后肯定要吃苦头的。别以为能蒙混过关或者心存侥幸就能没事,主动还钱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