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滩涂资源如何在守住生态和用海红线的前提下实现高效利用,是推动沿海地区绿色低碳转型面临的现实课题。
近年来,受能源结构调整、减排约束趋紧以及用地要素紧张等多重因素影响,传统新能源项目在选址、并网消纳、生态协调等方面面临更高要求,亟需探索兼顾清洁能源供给与产业协同的新路径。
从项目推进看,吕四滩涂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提供了具有代表性的解决方案。
该项目位于启东吕四渔港西侧潮间带滩涂区域,规划总规模1.35GW,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复合开发模式,一期400MW已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项目由121个并网发电单元构成,通过连廊集电系统接入陆上电网,在不改变海域既定用途的前提下,将滩涂空间的能源属性与渔业生产属性叠加,形成“同域共生、互促增效”的利用格局。
这一模式的形成,既有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的原因,也与政策导向和技术进步密切相关。
一方面,江苏沿海滩涂面积大、潮汐规律相对稳定,具备发展集中式光伏的自然条件;吕四渔港周边渔业生产活跃,为“发电+养殖”提供了产业承载场景。
另一方面,在“双碳”目标牵引下,各地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新能源项目从“单一供能”向“综合利用、复合开发”转型;光伏组件耐候性、支架结构及集电并网技术不断成熟,也为潮间带复杂环境下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提供了可行性支撑。
项目并网的直接影响,首先体现在能源供给能力的提升与减排效应的释放。
据测算,项目投运后年可提供约6.8亿千瓦时清洁电力,相当于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9万吨,将为区域电力供应增添稳定的绿色增量,对优化电源结构、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具有现实意义。
其次,复合模式有助于提高滩涂资源的综合产出效率,推动沿海地区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提质”转变。
值得关注的是,光伏阵列对水体的遮蔽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藻类过度繁殖、改善养殖水环境,为渔民提供更稳定的养殖条件,增强渔业生产的韧性,体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方向。
同时,海上(含潮间带)光伏作为新业态,也对安全监管与综合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项目建设与运行涉及施工船舶往来、海域通航秩序、设备安装维护等环节,叠加潮汐、风浪等自然因素,安全风险点多、管理链条长。
针对这些特点,南通海事部门在项目推进中强化安全监管与服务保障,推动属地建立专项安全管理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协同监管,运用智能监控与联合巡航维护施工水域安全,为工程高效推进提供支撑。
这表明,推动新能源项目“建得快、管得住、运得稳”,需要在规划、建设、并网、运维全链条同步完善监管规则和应急体系。
面向下一步,沿海渔光互补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把握“规模化”与“精细化”的平衡。
在对策层面,应持续优化项目选址与生态评估机制,严格守住生态保护底线和用海管理要求;同步推进并网消纳能力建设,提升电网适配与调度水平,增强清洁电力的可用性与稳定性;完善海上光伏新业态的标准体系与监管服务机制,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风险预警和联动处置;鼓励在不新增生态压力的前提下探索多元化收益模式,促进渔业增收与产业链延伸,让复合开发的综合价值更可持续地释放。
从更长周期看,在“十四五”收官节点完成并网投运,不仅为地方新增一批可观的绿色电力供给,也为“十五五”时期沿海地区推进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提供了实践样本。
随着沿海新能源开发从“项目驱动”迈向“体系建设”,渔光互补等复合型项目有望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但其前提是坚持科学规划、守住安全底线、提升运维能力,并与地方渔业生产方式升级和海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
吕四滩涂渔光互补项目的成功投运,是我国在新能源开发与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一次有益探索。
它不仅为清洁能源的大规模应用提供了可行路径,更重要的是证明了在绿色发展的框架下,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可以实现有机统一。
随着类似项目的推进与完善,沿海地区将进一步成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阵地,为全国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作出更大贡献,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