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犯了点小错就解雇人挺划算

2026年2月11日这天,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给了结了。法院判公司违法解雇员工,得给人家赔16万多。这事主要是因为员工在公司的时候浏览了跟工作无关的网页,还有没按领导要求反馈工作这些小事,公司等了3年才把账算了,一口气下了5份处罚决定书,最后把人给开了。法院说了,这种一次把好几桩小错误堆到一起算大错的做法,其实是在违法滥用解雇权。《工人日报》在2月5日就报过这事。那个案子里,公司有3份书面警告还有2份记过处分,解雇依据是员工手册里“累计两次书面警告算一次记过,累计两次记过就可以开除”的规定。但法院看出来了,他们把本来是用来提醒改正的动态累计,给变成了一次性的静态叠加,突破了法律规定。这个判决给以后的企业立了个规矩,指明了方向。 现实里这种一次性累加处罚的现象还不少见,花样挺多。有的公司是秋后算账,当年的事不管,过了好几年才翻旧账;有的是小错重罚,迟到几回、忘打卡几次攒到一起就被开除;还有的是一事二罚,工作失误罚了绩效又把人给辞了。表面看好像是企业在按照自己的规矩办事,实际上已经管得太宽了,损害了员工的权益。 用人单位觉得犯小错就解雇人挺划算,其实这算盘打得可不响。第一,解雇是最严厉的处理方式,必须是员工严重违反规矩才可以。有些企业定的规矩太严太狠,根本没法证明员工是严重违规。法院觉得员工多次犯小错没造成实际损失又没恶意的话,不能硬说是严重违纪。这种做法违背了法律保护员工的本意,还容易让劳资关系紧张。 第二,惩戒规定得有时效限制,不能无限期追责。员工犯了点小错或者有点违纪行为,公司应该马上提醒、培训或者警示让他们改正。有的公司不给改错的机会就隔了好几年才处罚人。这样剥夺了员工申辩的权利程序上有问题也不公平合理。司法上对这类累计处罚的时间要件看得很重。 把小错攒到一块开除人这种事,有些公司明明知道违法还敢碰法律的底线试探一下。或者干脆拿这当变相裁员的借口来着用。这种滥用管理权的行为就是在漠视劳动者的权益。要纠正这情况还得靠司法裁判树规矩、劳动部门主动出击、企业自己守规矩才行。全社会也得一起捍卫劳动尊严。 保障员工权益和构建和谐关系关系到每个人的尊严和劳动价值的实现。这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企业和员工得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共同发展才能彼此成就。规章制度要严谨但不能冷冰冰的没有温度;员工行为要规范但不能变成算计员工的手段。只有守住法治底线尊重每个人企业才能凝聚力量走得长远健康又长久的路。(卢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