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东海郡的“驿站”

说起古人出远门,那可是相当不容易,尤其是普通老百姓,平时想走个几百里路,连路引都办不到。加上那个年代交通不方便,坐船坐车都费钱,所以大家很少出远门。不过要是换了官员,那情况就不一样了。官员们为了管理国家,经常要到处跑,什么调任、视察、督办差事,都是家常便饭。 就在连云港东海县发现的尹湾汉墓里,出土了一块木牍,上面记载了东海郡一个叫曹史师饶的官员。这位师饶在公元前11年,居然在这一年里出了16次差,加起来一共待了161天。虽说这些路程都在东海郡周围,但每次都得走上几百公里,搁在古代交通工具落后的那个时候,这绝对算得上是远行了。 因为官吏们经常要外出办事,所以历代帝国都有详细的规定来保障他们的待遇。首先是住的地方。古代的野地里可没什么旅馆,于是国家就专门设立了驿站。驿站既可以送文件、运物资,也能给官员提供住宿。秦汉那会儿叫邮亭,只要出示官方文书就能入住。为了节省资源,官府对随行人员的数量和食宿标准都有限制。像师饶这种中高级官员能住上好点的传舍,手下的随从和低级吏卒就只能凑合住客舍。 到了唐朝,驿站体系就更完善了。官邮的交通线以长安为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出去,每三十里设一个驿站和驿舍。全国加起来一共有1600多处驿站,还配备了5万多人的工作人员。驿站里按照水陆不同配给马匹、驴子或者船这些交通工具,甚至还划拨了驿田专门供人耕种。 说完住再说吃的。秦、汉两代都有专门的《传食律》,规定了驿站给客人提供的伙食标准。根据汉初的简牍来看:使者也就是中级官员吃精米,每餐半斗、一天两顿总共一斗;随从也就是低级吏卒吃糙米也是每餐半斗。使者还能配一小碗肉酱下饭,随从就没有明文规定了,大概只能用菜汤或者咸菜凑合吃。因为当时食盐是专卖的,所以每个人每天还能领到大约10克盐。这里说的米不光是稻米还有小米,秦汉时候一斗粮食大约重3市斤、一顿饭就是1.5斤米饭。一般的文职官员其实吃不了这么多饭的,但这也体现了对官员的优待。再往前追溯60年的秦代《传食律》规定也差不多是这样。 最后说说出行的交通工具。低级吏卒出差通常是步行,能坐牛车、骑马或者骑驴就算不错的待遇了。中高级官员由驿站提供马车(秦汉时期叫传车),按照官员的等级配给一到四匹马(传马)不等。汉代还有喂马的规矩:除了草料外每天还要加1.1斗谷物(2.2公升、大约7市斤)和1升豆类(0.2公升、大约半市斤),如果马匹任务繁重的话还会多加一些谷物来喂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