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这回发布了个《公告》,专门把增值税进项税额怎么抵扣、资产重组怎么算税、混合销售用哪个税率、还有什么时间交税给说清楚了。这主要是为了让增值税这事儿继续稳当运行,别让市场主体心里犯嘀咕,营商环境也能再优化优化。 核心就是把抵扣的具体规则捋了一遍。像买了机动车、给员工买国内机票还有过路、过桥费这一块,只要票拿对了就能抵扣销项。比如机动车票,票面税额照扣;国内的交通费嘛,电子客票或者注明身份证的票都能按公式算着扣。过桥闸的钱,拿到电子普票按票面金额算,纸质的发票还是用公式算。 这些都是照着之前营改增的路子来的,政策一直这么连下去不变挺好,算税更准,纳税人负担也轻点。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资产重组这块儿咋处理。只要是合并分立买卖置换啥的,资产带着债、员工一起打包卖了,买卖双方都是一般纳税人,并且确实有个合理目的不是为了少交税,那这笔买卖就不算增值税应税交易。要是企业合并把老企业注销了,没花完的进项税新公司接着用。 这样一来,重组的时候谁要交税、谁不用交税就没歧义了。支持企业市场化法治化调整资源,促进产业升级,这是给实体经济的实打实利好。 还有混在一起卖东西带服务的情况怎么定税率。像卖软件带技术支持、卖货带安装、充电桩服务、租车带接送这种事儿,按主要做的是哪项生意定税率就行。这就把可能出现的争议给解决了。 至于什么时候该交这个税,《公告》也把那些工期特别长的大型设备生产和先收钱后分期提供服务的情况列出来了。是看你收到钱的日子、合同上写的付钱时间还是服务开始那天来算。 总体看这就是把以前有些细节的操作细则集中说了一遍。内容本身没搞出新规矩来,就是把已有的东西给整合梳理清楚了。是在配合《增值税法》落地的同时,也展示了税务部门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务水平的决心。 给出的规则明确又稳定又透明,能帮企业稳住预期、少花冤枉钱、激发活力。对于构建新格局、推动经济回升都有积极作用。大家都得好好学习这个《公告》,把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