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聊聊最近发的那道关于把公共政策制定搞得更照顾孩子感受的《意见》,这事儿是国务院点头同意,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手发出来的。大家其实就是想把那些把“1米高度”的视角落到实处。咱们先说说这个具体得咋弄。 第一块就是要把优先发展孩子这件事写进地方法规。像温州、常州、扬州、济南、郑州这些地方,已经有条例或者决议出来了,东莞那边也出了管理办法。这《意见》就是在肯定这些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立法,这样能把散落的部门工作统一起来,让政策更管用。 第二块是在规划里得有孩子的位置。“十四五”这阵子,好多城市把建儿童友好城写进了总规划,还有90多个城把要求放进了国土空间规划里。《意见》就说以后在编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时候,必须拿个“1米高度”的尺子量一量。 第三块就是钱和资源得先紧着孩子花。公共资源本来就是大家的好事儿,对孩子影响大就得先保障。衢州发了评价指引,东莞在做项目决策时也把儿童影响评价引进来。《意见》就要求地方政府在发文件、做决策或者盖大楼的时候,涉及到孩子权益的事儿得听听孩子和家长的意见,最好也搞搞影响评价。 光有这些还不够,还得有一套日常的推进机制来保障长期有效。比如统筹机制要继续抓牢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一起来干;项目上要把符合条件的东西放进民生实事清单里优先做;审批和资金也要多给些便利和支持;好的经验还要拿去互相学、互相传。 最后宣传这块也不能少。既要通过媒体、公益广告这些把理念传出去;还能搞开放日、体验日这些活动让大家亲身感受;更要走出去交流国际上的经验和做法。 总之这次国务院发这个《意见》,就是要让全社会一起努力,让孩子们过得更舒心。管清英负责初审,陈思来复审,最后冯磊把了关。 这事儿的来源其实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初审的是管清英,复审的陈思,终审的冯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