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破获新型职业骗薪案 犯罪团伙伪造履历同时入职多家企业骗取底薪

12月29日,北京一家企业负责人向记者披露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招聘诈骗案。

该企业在近期招聘的25名员工中,竟有24人涉嫌职业骗薪。

这些人员不仅伪造工作经历骗取底薪,还在同伙间相互推荐目标企业,形成了一个组织化的诈骗网络。

据了解,这些涉案人员在应聘时便明确表示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一满即主动离职,其真实目的仅在于骗取试用期底薪。

更为严重的是,这一群体已形成专门术语体系,他们将此类行为称为"挂职",彼此之间通过暗语识别身份,甚至有人同时在两至三家企业"任职",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职业骗薪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

从市场环境看,部分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急于拓展业务,在招聘审核环节存在漏洞,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从操作手法看,这些人员精心选择销售等无需坐班的岗位,利用岗位特点的灵活性掩盖其欺诈行为。

他们在面试时谎称掌握优质客户资源,入职后则通过编造工作日志、雇佣演员冒充客户、伪造业务进展等方式蒙骗企业,拖延在职时间以获取更多薪酬。

这一现象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发展造成多重危害。

从企业层面看,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更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招聘秩序和人力资源配置,增加了用工成本和管理难度。

从市场层面看,破坏了劳动力市场的诚信基础,扰乱了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求职者群体的整体形象。

从法律层面看,这类行为涉嫌诈骗,已经突破了民事纠纷的范畴,构成刑事违法。

针对这一新型劳动欺诈问题,公安部门已发出预警提示。

警方建议企业在招聘环节加强背景审查,对应聘者的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进行严格核实,建立完善的入职审核机制。

对于主动要求不缴纳社保、频繁跳槽且工作履历异常的应聘者,应当提高警惕。

同时,企业可以通过延长试用期考核、设置业绩目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方式,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从制度层面看,相关部门应当加快完善劳动力市场监管体系。

一方面,建立求职者诚信档案,对有欺诈记录的人员实施行业禁入;另一方面,畅通企业举报渠道,加大对职业骗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行业协会也应发挥作用,建立企业间的信息共享平台,防止不法分子流窜作案。

法律界人士指出,职业骗薪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企业应当及时保存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灵活用工、远程办公等新型用工模式的发展,类似的欺诈手段可能呈现出更加隐蔽和多样化的特点。

这要求企业在享受灵活用工便利的同时,必须建立更加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平衡效率与安全的关系。

用工招聘是市场活力的重要入口,也是风险防控的第一道关口。

对“职业骗薪”这类以破坏规则获利的行为,既要依法严惩提高成本,也要通过企业治理升级与制度完善堵住漏洞。

唯有让守信者更便利、失信者无处遁形,才能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守住公平就业与市场秩序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