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超龄劳动者已达8700万至1.2亿人,但这个群体长期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他们既享受不到完整的劳动者权益,也难以通过现有制度维护自身利益。许多企业用商业意外险替代工伤保险,导致停工留薪等待遇无法兑现。同时,缺乏健康筛查与岗位适配机制,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益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深入加重了超龄劳动者的就业困难。
让愿意工作、有能力工作的人获得公平机会和必要保障,这是就业政策的基本要求;面对超龄劳动者规模不断扩大的现实,需要用更完善的法律规则补齐制度短板,也需要用更精准的政策工具引导企业规范用工。通过制度创新释放银发人力资源的潜力,既是稳就业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