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6年元旦假期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
通报表扬了6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78家企业的突出表现,同时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通报批评。
被批评的单位包括6家连续三天未按要求报告调度核查情况的市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及13家连续三天未报告自查情况的企业。
其中,市县级部门分别来自湖北、广东、宁夏和新疆等地,涉及仙桃市、武汉市江夏区、河源市紫金县、固原市隆德县、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等地。
13家被批评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广东、广西等地,多为港口、轮渡、旅游运输等相关单位。
通报指出,上述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控措施执行打折扣、自查和调度核查机制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的出现,反映出个别地方和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对安全生产责任的理解还不够深入。
与此相对,天津、江苏、福建、山东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福建、江苏海事局在元旦假期期间表现突出,省市县联动顺畅,调度核查严格到位,每日工作情况报送及时准确。
北京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78家企业认真落实每日自查、每日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能够主动采取提级管控措施,确保了假期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交通运输部强调,重大危险源管控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危险源管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能因为是假期就放松要求,不能因为工作繁忙就降低标准。
对于推进不力的地方和企业,要通过约谈、专题培训等方式,强化责任意识,提升管理能力。
面向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交通运输部明确要求各单位提前谋划部署,按照"平急结合、有效衔接、平稳过渡、重点管控"的总体要求,持续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线上线下监管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纵向上下联动、横向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在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提级管控措施,将交通运输重大危险源作为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
通报还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推进不力的市级和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未按要求落实提级管控措施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
这一举措旨在通过问责和教育相结合,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安全是交通运输的生命线。
此次通报既是对节日保障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更是对全行业的一次深刻警示。
在春运即将启动的背景下,唯有压实责任、堵塞漏洞,方能筑牢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的防线。
长远来看,完善制度设计、强化科技赋能、培育安全文化,将是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