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对耕地、林地等自然资源的需求持续增长;然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最近通报的八起典型违法案件表明,资源保护的压力依然严峻,部分地方的监管能力与保护责任仍存显著差距。 从案件类型看,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最为突出。天津市西青区的马术训练场项目自2018年违法建设以来,经历了连续两年的督察指正,仍未得到有效整改,涉及耕地58.7亩、永久基本农田47.4亩。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的取土烧砖案件中,企业在不足一年半的时间内非法取土约9万立方米,破坏永久基本农田32.04亩。重庆市万州区则出现了更为荒诞的现象:原本在2023年刚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仅一年后就被违规占用216亩用于种植绿化装饰草皮并对外出售。这些案件共同反映出一个问题:部分地方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认识不足,监管执行力严重不足。 林地和草地的破坏同样令人担忧。湖北省广水市的违法采伐案件涉及286.05亩林地,蓄积约420立方米;贵州省息烽县的化工园区超范围占用林地587.85亩,其中公益林就占575.55亩;新疆哈密市的露天煤矿违法占用天然牧草地113.67亩。这些案件表明,生态保护的底线在某些地方正在被逐步突破。 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违法行为显示出"屡查屡犯"的特征。湖南三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占用林地问题先后被行政处罚9次、移交公安机关处理4次,仍然继续违法占用林地,目前尚有109.93亩未查处整改。这种现象反映出现有处罚机制的威慑力不足,以及地方执法部门在持续监管上的缺陷。 分析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上。首先,部分地方政府对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认识不清,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过度倾斜,对违法行为的制止不够坚决。其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共享不充分,导致违法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再次,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违法成本低于违法收益,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 这些违法行为的存在,直接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耕地是粮食生产基础,永久基本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后防线。每一亩被违法占用的耕地,都意味着粮食生产能力的下降。林地和草地的破坏则加剧了生态脆弱地区的环境恶化,影响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等生态功能。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一上,要强化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力,建立更加严格的问责机制,对监管失职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另一方面,要提高违法成本,对屡次违法的企业实施更加严厉的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多种手段。同时,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执法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此外,还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评价,将资源保护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地方政府的保护责任。 从长远看,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提高执法的规范化和透明度,是解决此问题的根本途径。同时,要加强对全社会的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的资源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耕地是饭碗田,林草是生态屏障,规划是发展“坐标系”。对触碰红线底线的违法违规行为,既要以公开通报强化震慑,更要以整改修复和制度完善固化成效。唯有把责任落实到位、把监管贯穿全程、把代价明确到人,才能让每一寸耕地更有产出、每一片林草更有生机,在严格保护中拓展高质量发展的可持续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