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部署2026年工作 深化法律监督服务现代化建设

问题: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同步推进的背景下,检察机关面临的任务呈现“多重叠加”。一上,经济结构加速调整、科技创新活跃、市场交易形态日益复杂,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创新成果、保障要素流动提出更高的司法需求;另一方面,民生领域矛盾易发多发、风险因素交织,社会治理需要以法治方式更精准地预防和化解纠纷。同时,案件结构和治理对象持续变化,检察履职既要每起案件中实现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也要把监督优势转化为犯罪治理效能。 原因:会议对2025年工作总结显示,全省检察机关紧扣“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定位,坚持守正创新推进高质效履职,全年办理各类案件354957件,同比下降13.9%。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稳中有进,犯罪治理成效初步显现。案件数量下降,一定程度上反映治理端持续发力的阶段性效果,也与检察机关更强调质量导向、程序规范和精准监督有关。另外,“十五五”开局之年被赋予夯实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础、全面发力的重要意义,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诸上需要更前移关口、提升质效,形成更系统的支撑能力。 影响:如果检察机关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穿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全链条,既能以个案公正增强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也能通过类案治理、源头治理减少重复性、结构性问题,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效果。对经济社会发展而言,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更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护航科技自立自强——有助于稳定预期、增强信心——推动创新要素依法有序流动。对社会治理而言,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的法治应对,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韧性,推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纠偏转变。 对策:会议明确,2026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更强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正确政绩观,把政治要求、法治要求与人民立场落实到具体履职中。围绕犯罪治理效能提升,将深化为民司法,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实矛盾纠纷法治化解,推动社会风险法治轨道上得到有效疏导。围绕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将更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对新业态、新领域涉及的权益的司法保护,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更精准的法治保障。围绕监督主业,将持续深耕检察监督:夯实刑事检察能力基础建设,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与纠偏;依法开展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推动裁判结果依法实现;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实践,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规范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工作,确保依法、规范、有效。围绕机制建设,将完善办案制度机制,持续抓实“三个管理”,并在检察一体、智慧检察等上健全协同运行机制,以制度管案、以流程控权、以数据赋能,提升整体履职效能。 前景:从会议部署看,广东检察工作将把“个案高质效”与“治理现代化”作为双轮驱动,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新突破。随着“十五五”开局各项改革举措加快落地,检察机关在服务重大战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下一步关键在于把部署转化为可操作、可评估、可复制的工作抓手:既要以高标准司法办案守住公正底线,也要以高水平法律监督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形成系统治理合力。可以预期,随着监督机制与数字化支撑体系优化,犯罪治理将更强调精准预防和综合施策,检察履职的社会效益、法治效益将更集中地释放,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站在新的历史坐标上,广东检察机关围绕高质量发展的系统谋划更具指向性。从追求办案规模转向强调司法效能提升,反映了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价值取向的变化。法治日益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看似朴素,实则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环节。在改革开放前沿不断推进的检察实践探索,有望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供更多可借鉴的广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