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两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标志着我国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进入新一轮规范调整期。此次改革聚焦一般治疗和药学服务两大领域,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回应群众多层次医疗需求。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存在名称不统一、内涵界定模糊、价格标准差异较大等问题,制约了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特别是在儿童诊疗和药学服务领域,价格机制尚未充分体现服务技术含量和劳务价值,影响了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积极性。 根据新发布的一般治疗类立项指南,有关部门将已有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63项,并充分考虑儿童患者治疗的特殊性。由于儿童患者在注射、置管、洗胃等操作中配合度较低,技术难度和风险明显高于成人,指南在这些项目中专门设立儿童加收项,以经济手段激励医疗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优化诊疗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该举措有望缓解儿科医疗资源紧张、儿科医生流失等长期困扰医疗系统的难题。 药学类立项指南则实现了更大突破。指南根据实际应用场景,将患者需求明确、服务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清晰的药学服务转化为可计价项目,涵盖药学诊查、集中配置、浓度测定、中药药学服务等4大类10个具体项目。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统一设立门诊诊查费,即药学门诊收费标准,鼓励具备资质的药师通过门诊形式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使药师的专业价值得到制度性认可。 更具创新意义的是居家药学服务费的设立。此项目允许药师上门为患者提供用药评估、指导等专业服务,收费方式采用上门服务费与居家药学服务费相结合的模式,据实收取。这一安排将药学服务从医疗机构内部延伸至患者家中,特别针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行动不便人群的实际需求,构建起更加完善的居家医疗服务体系。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这类服务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 国家医保局明确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省级医保部门参考立项指南,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可对照省级基准,在合理区间内上下浮动,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执行价格。这种中央指导、省级统筹、地方灵活的三级管理模式,既保证了价格体系的规范性,又兼顾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资源配置的差异性。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价格项目调整说明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的政策导向。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医疗机构重视儿童诊疗和药学服务,有助于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同时,居家药学服务的价格化、规范化,也为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等新型服务模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规范整合——既关乎医疗机构的规范运行——也关乎群众就医负担与服务体验。通过对儿科服务给予更符合风险与劳务投入的支持、对药学服务打开门诊与居家两端的制度通道,政策导向更加清晰:让专业服务回归临床价值,让资源配置更贴近真实需求。关键在于各地细化标准、强化监管、重视质量,以可落地、可持续、可评价的方式,把制度设计转化为群众看得见、用得上的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