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与基本事实 2025年4月18日,60岁患者宋女士因上腹痛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就诊。9天后,患者出现心悸,转至该院心血管内科,以室性期前收缩诊断收住院治疗。4月29日,医院为患者实施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术中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件引发社会关注,也促使外界更讨论医疗决策流程与风险告知。患者家属对手术必要性提出质疑,认为从消化科就诊到接受心脏微创手术的转变存在不合理之处。 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江苏省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认定,该事件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鉴定意见认为,医方实施心脏射频消融术具备手术适应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明显问题。 鉴定指出,医方主要过失包括:一是风险沟通与告知不足,未充分向患者及家属说明手术风险、可能并发症及替代治疗方案;二是手术操作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术中发生了可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三是对患者整体评估和术前准备可能存在缺陷。鉴定结论明确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三、问题根源分析 这起医疗事故暴露出医疗实践中的几项突出问题。首先,医患沟通仍有短板。医方在建议进行心脏手术时,应清晰说明诊断依据、手术必要性、风险与预期效果,但从事件过程看,涉及的告知不充分。 其次,医疗决策的规范性有待加强。患者从消化科转至心血管科,属于诊疗方向的重大调整,理应进行更严格的多学科评估与论证。是否开展必要会诊、是否充分纳入患者整体情况,都值得复盘。 再次,手术风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即便手术具备适应证,术前、术中、术后仍需更严密的风险控制措施,尤其是对高风险患者的监测与应急预案,应做到更完善、更可执行。 四、事件处理与责任承担 医院表示,事件发生后及时介入处置,协助完成尸检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表示尊重鉴定结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双方就医疗损害民事赔偿已进行多轮协商。医院称将继续与患方沟通,推动依法妥善解决。 同时,患方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明显高于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反映出双方在处置路径与预期上的分歧。当地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调查,后续不排除涉及刑事责任认定。 五、制度完善与前景展望 医院表示将以此为鉴,强化医疗安全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重点包括:完善医患沟通与告知机制,规范诊疗决策流程,加强风险评估与术前准备,健全应急预案和演练。 从行业层面看,该事件具有警示意义。医疗机构应在决策上更审慎、在告知上更充分、在沟通上更透明。监管部门也需加强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监督,完善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机制,减少风险外溢。
患者安全是医疗工作的底线,也是社会对公立医院的基本期待。对已发生的不幸,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责任清晰、处置公正、救济到位;对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更要用制度和能力建设回应,把“风险可控、过程可查、改进可见”落实到每一次诊疗中。唯有如此,才能在依法善后与持续改进中修复信任,让医学回归守护生命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