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化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调解室内,一对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争执多年的同胞兄弟握手言和。这场纠纷的圆满化解,不仅说明了基层调解机构的专业能力,更凸显了法治与温情的有机结合。 问题:土地纠纷成亲情裂痕 涉案兄弟来自化州市丽岗镇某村,争议焦点源于第二轮土地承包调整时的户主变更问题。弟弟认为哥哥擅自变更登记信息损害其权益,哥哥则坚持手续合法合规。此前经村委会、镇政府多次调解未果,司法诉讼亦未能彻底解决问题。此类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家庭内部土地纠纷,广大农村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 原因:制度认知偏差与情感因素交织 调查显示,该纠纷长期未解的深层原因在于:一上,部分农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理解存偏差;另一上,亲情关系中的情绪因素往往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化州市仲裁委在审理中发现,双方当事人对1998年第二轮土地延包的政策执行细节记忆存在差异,而多年的积怨又放大了这种认知分歧。 影响:创新机制彰显治理效能 本案中,仲裁庭创新采用“事实查明+情感疏导”双轨模式:首先依法组成合议庭,严格审查承包合同、权属证书等证据材料;随后转变工作思路——引导当事人跳出利益纠葛——重新审视亲情价值。这种既坚守法律底线又注重人文关怀的做法,有效破解了“程序空转”困境。据统计,化州市仲裁委近年受理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中,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 对策:构建多元化解纷体系 化州市的做法为基层矛盾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鉴:其一,建立专业仲裁队伍,21名专职仲裁员均通过省级业务考核;其二,完善“三级联动”机制,与镇村调解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其三,创新“田间庭审”模式,把调解现场搬到争议地块周边。该市还定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普法宣传,近三年累计举办法律讲座136场次。 前景: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土地权益纠纷呈现新特点。专家指出,“化州经验”的可贵之处在于实现了三个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制度刚性与人情温度的统一。这种治理模式对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示范意义。
土地是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土地纠纷往往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但在农村社会中,血缘纽带与人伦关系同样需要珍惜与维护。化州市仲裁委处理这起兄弟纠纷的实践表明,行之有效的解纷机制不仅要依法厘清权利义务、明确事实边界,也要在守住法治底线的前提下,尊重并修复家庭关系与社会联结。让法理与人情相互支撑,正是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和美乡村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