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春节是集中采购、走亲访友和旅游出行的高峰期,商品和服务需求快速上升,价格矛盾随之凸显。少数经营主体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虚假标价、模糊标价、附加条件不明示、未公示收费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旅游餐饮环节易出现同品不同价、菜单与结算不一致等“阴阳菜单”;交通运输和停车服务中也可能出现巧立名目收费、优惠减免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影响群众体验与安全感。 原因:一是供需波动带来的短期紧张。节日期间出行与消费集中,阶段性供给压力增大,个别经营者产生趁势加价冲动。二是市场信息不透明。菜品、房型、退改规则、计费方式等信息公示不充分,消费者难以及时比价、厘清服务边界,为价格欺诈留下空间。三是部分行业规则复杂、链条较长,收费项目多、口径易不一致;若内部管理不到位、合规意识不足,就容易出现收费不清、执行不一等问题。四是投诉集中、舆情传播快,“天价账单”等个案一旦出现,容易被放大,进而演变为行业或区域形象风险。 影响:价格秩序一旦失守,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将直接受损,守法经营者也会被挤压,市场竞争生态被扰乱。对节日经济而言,短期“虚高收益”往往转化为长期信任成本,影响旅游目的地口碑、消费意愿与回头率;对交通出行而言,收费不透明会削弱公众对公共服务和市场治理的信心,增加纠纷处置成本与治理压力。更重要的是,节日期间民生消费具有刚性特征,哄抬物价或变相涨价容易推高居民生活成本,扰动社会预期。 对策:针对上述风险,湖南此次提醒告诫函将明码标价和杜绝价格欺诈作为硬性要求,并按领域提出更具可操作性的规范。 民生消费领域,商超卖场、农贸市场、药品经营企业及网络交易平台等经营主体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促销活动不得虚假标价或模糊标价;赠品福利、附加消费条件等信息要如实、醒目标示,确保价格信息真实、完整、可核对,从源头减少纠纷。 在交通运输领域,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等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价费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并落实各类优惠减免,严禁收取未公示费用;出租车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航空公司需规范运价公示及客票退改签规则;停车场应清晰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关键信息,推动收费透明、规则统一。 在旅游服务领域,景区、旅馆酒店、餐饮经营企业等需全面公示门票票价、客房房型及价格、菜品售价等信息,严禁通过模糊标价、虚假折扣、“阴阳菜单”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不得收取任何未事先明示的费用,杜绝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行为。 同时,告诫函强调稳定节日市场价格预期,明确禁止擅自提高价格、哄抬物价,禁止以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变相涨价,并要求对应的单位保障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监管层面,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顶风违法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公众监督上,消费者可通过12345或12315等渠道投诉举报,推动社会共治。 前景:从治理逻辑看,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的关键在于“透明”和“可预期”。随着监管部门前置规则、强化执法与典型案例曝光,经营主体将更清楚合规边界和违法代价,有助于促进行业自律与服务标准化。下一步,若在重点场景推广电子价签、线上线下一体化公示、账单明细化、退改规则统一展示等做法,将有利于缩小信息差,减少“看不清、算不明、说不准”的纠纷。对消费者而言,价格公开透明能提升消费体验与出行便利;对市场而言,公平竞争将促进优质服务供给,推动节日经济由“流量驱动”转向“口碑驱动”。
年关将至,强化节日市场价格监管正当其时。湖南此次整治价格乱象,既回应了消费者关切,也有助于营造更规范的营商环境。让诚信经营成为共识,春节经济才能更好释放活力,让群众过一个安心、舒心的团圆年。这也提醒我们:节日市场的繁荣与秩序,需要监管部门、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