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推进和人口老龄化加深,农村养老问题日益凸显,成为乡村振兴中的重要议题;当前,农村地区普遍存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地区差异较大等现实困难。中央财办副主任祝卫东在发布会上指出,解决农民群众在养老上的“急难愁盼”,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环节。 这个问题既源于城乡发展不均衡的长期积累,也与农村人口结构变化直接涉及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使留守老人比例上升,家庭养老功能减弱,而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另外,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农村经济水平、地理条件和生活习惯差异明显,难以用单一模式满足所有需求。 针对这些情况,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支持有条件地区发展助餐服务、日间照料等多样化养老服务。祝卫东强调,各地要立足实际、从农民需求出发,“补短板的内容可以各有侧重,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例如,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探索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欠发达地区则可优先补齐基础医疗和日常照料等短板。 具体推进中,需重点抓好四上工作:一是科学规划村庄布局,减少资源重复投入;二是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供水、供电、交通等保障能力;三是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推动医疗、教育、养老等资源向农村延伸;四是改善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居住舒适度。 展望未来,因地制宜的农村养老模式有望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支撑。通过政策引导与社会力量参与并重,逐步建立覆盖更广、层次更清晰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既能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也有助于带动人才回流与乡村长期发展。
农村养老既关乎民生,也关系基层治理。夯实居家养老基础,把助餐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落到实处,既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避免“一刀切”,也要在规划、设施、服务、环境等持续推进。让老年人在熟悉的乡土中安享晚年,让农村生活更便利、更有温度,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题中之义,也将成为检验公共服务均衡水平的重要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