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元知名品牌电动车上牌被拒赔3万

汪女士看中了一辆4000元的“知名品牌”电动车,觉得它轻巧方便,价格实惠。她毫不犹豫地下了单,满心欢喜地把新车推回家。可刚骑上街,就被交警拦下来了,交警说这车不能上牌,属于违法上路。汪女士觉得不对劲,赶紧把合格证、发票拿到车管所去办理手续。结果让她崩溃的是,第一张合格证根本对不上车辆的实际情况,直接被拒绝了。商家又补开了第二张合格证,还是对不上。汪女士只好给车管所递了第三张合格证,结果又被刷下来了。三次努力都白费力气后,汪女士只能把车推回店里协商解决。商家态度强硬不愿意退钱,汪女士无奈之下把这件事告到了法院。她要求解除合同、退车退款,并且赔偿三倍购车款12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商家听到可能会“退一赔三”的法律后果后,当场认错并同意调解。汪女士当场收到了12000元的赔偿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给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如果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这次案件告诉我们购买大额物品时要谨慎选择,“三查三留”是很重要的原则。购物前要查资质、查发票、查售后信息,并保留聊天记录、付款截图和车辆照片等凭证。遇到问题时及时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