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茶因鲁迅画像侵权案败诉 公开致歉并下架有关产品

一起涉及文化名人的著作权纠纷近日引发关注;茶饮连锁品牌乐乐茶在4月23日“世界读书日”期间推出的“烟腔乌龙”联名产品,因未经授权使用已故画家杨之光、鸥洋创作的鲁迅主题美术作品,被法院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企业于3月13日发布致歉声明,承认有关做法“偏离致敬文化名人的初衷”。

文化名人的精神遗产属于社会共同记忆,但以其为素材创作的艺术作品,其著作权属于具体创作者及权利人。品牌借助文化符号开展营销并非不可,但前提是尊重创作劳动、依法取得授权。此次事件代价不小,也提醒行业尽快补上知识产权此课。只有把合规要求落实到产品策划与传播全过程,文化与商业的结合才能更稳、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