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发票”是个红包效应

最近,国家会计学院发布的信息说,“把有奖发票试点这个东西,又扩大了范围”,现在给50个城市都推出了。每个城市可以自己定发票最低面额,最少也得100元。然后,奖项和奖金都由每个城市自己安排。单张发票的奖金控制在800元以内。这样做的话,既能给地方政府一些灵活性,又能防止把奖金搞太高了。有奖发票并不是新花样。几年前就开始试行了,广东、江苏、浙江还有北京这些地方都已经推出了类似活动。比如说江苏省最近搞了个“加油江苏”活动,特等奖能拿到1万元的消费券。广东省则把发票抽奖跟汽车、家电等大额消费结合起来。 现在经济恢复得不错,给大家“搞”点花样激活消费也很有必要。有奖发票就是这么个小刺激,“微刺激”,能让大家花钱更开心些。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学者说过,“这个法子能让人产生一种正向反馈”,所以很有边际拉动效应。比如在北京、广州这样的地方,“小额、高频、普惠”的奖励设计就很适合。 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也能给税收治理带来好处。以前有的商家“打折”“抹零”不让客人开票,“导致税收流失”。有奖发票让消费者自己动手要票,“逼着商家规范开票”,“这是个双赢的局面”。 短时间来看这个试点效果还是挺好的。比如在广州地区试验中,“消费者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餐饮零售类发票中奖率也挺高”,“奖金虽然不多”,“但有消费券就能用来买东西”。 长期来看这个政策也有好处:“第一个是能慢慢形成全国性激励框架”,“第二是培养消费者主动要票的习惯”,“第三是能促进服务业数字化升级”。 不过“实施起来还是会有些挑战”:比如说奖金设置太高可能会导致造假或者套取资金的问题,“太低的话就没人愿意参与了”,“各个地方的规则不一样可能会产生一些投机性的消费流动”。 未来的前景还是很广阔的:“如果这次试点效果显著”,“可能会向文化旅游这些领域延伸”,“还能探索‘发票积分’、‘跨区兑奖’等模式”,“还有打通税务数据和消费统计通道”。 这次试点反映了政策工具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这次试点不仅是个红包效应”,“更是探索需求侧管理和税收治理协同发展的路子”。“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往往需要敏锐捕捉市场需求”,“还有前瞻性地组合制度工具”。 未来怎么让这些小发票持续释放大能量?“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不过这次试点已经给我们的政策工具箱增添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