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出台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以制度闭环推动保护管理步入法治化规范化

红色资源是革命历史的重要见证,但长期以来,保护责任不清、管理标准缺乏等问题影响了其长期保存与合理利用。以遵义会议会址为代表的黔北革命遗址群,具有全国性历史价值,却也面临产权关系复杂、商业开发缺乏规范等现实挑战。此次出台的《条例》针对突出问题,从四个方面构建闭环管理机制。 保护对象界定上,《条例》采用“概括+列举”的双轨方式,明确将革命旧址、纪念设施等物质载体纳入法定范畴,减少概念模糊带来的执行偏差。值得关注的是,针对不可移动遗存周边商业活动过度问题,法规第十五条明确禁止设置不协调招牌、开展偏离主题的营销活动,并配套处罚条款,为历史风貌的完整性提供刚性约束。 责任划分的细化是本次立法的重要突破。通过建立由宣传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缓解“多头管理、权责交叉”的问题;同时,依据产权属性分类明确保护责任人——国有遗存由使用单位负责,集体或个人所有遗存由所有权人管理,无主遗产由属地政府兜底,并要求签订保护协议,推动“每处遗产有人管、有标准”。 管理措施的分类设计表明了更为精准的治理思路。对不可移动遗存实行“划区+建档+标识”的一体化保护,对可移动文物则强调由专业机构保管。分类施策既避免“一刀切”造成的资源浪费,也更契合不同类型遗存的保护需求。业内专家指出,此做法为革命老区的立法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遵义样本”。 从长远看,《条例》实施将带来多上效应。法治框架的完善有助于遏制破坏性开发,为红色旅游的规范发展划定边界;责任体系的建立也有助于带动社会参与,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随着贵州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遵义经验有望为全国红色资源保护立法提供参考。

红色文化遗存是珍贵的精神财富,是传承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遵义市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纳入法治框架——既体现对历史的尊重——也体现对长远发展的担当。该举措表明,在新时代背景下,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并引导社会共同参与,才能更有效地保护和传承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让红色精神在新时代持续焕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