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5年反腐数据发布:101名厅官被处分 基层"微腐败"治理成效显著

南粤清风网日前发布的《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202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显示,广东纪检监察机关过去一年中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信访举报情况看,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72137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66722件次。这个数据反映出广大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线索。在此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47727件,立案48890件,形成了从线索发现、核查处置到立案调查的完整工作链条。 在立案查处上,广东纪检监察机关遵循从严从实,对各级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立案厅级干部114人、处级干部2620人、科级干部6987人,充分表明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态度。全年共处分45195人,其中党纪处分36350人、政务处分12465人。在处分的干部中,厅级干部101人、处级干部2415人、科级干部6547人、一般干部5510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0622人。这一处分结构表明,纪检监察机关既严肃查处高级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也注重对基层干部和社会各领域人员的监督,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格局。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腐败问题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原则,立案行贿人员3011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369人。这一做法有力打击了行贿人员的侥幸心理,形成了对腐败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在工作方法上,广东纪检监察机关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实现了监督执纪的精准化和科学化。全年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9084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44061人次,占48.5%;第二种形态处理37377人次,占41.2%;第三种形态处理5100人次,占5.6%;第四种形态处理4304人次,占4.7%。这一比例结构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未病"工作理念,通过早期介入、及时纠正,将大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既保护了干部,也维护了党的纪律。 从纵向对比看,广东纪检监察工作显示出稳中有进的态势。2024年处分厅级干部140人、处级干部2012人、科级干部6137人;2023年处分厅级干部106人、处级干部1484人、科级干部4314人。虽然2025年厅级干部处分人数相比2024年有所下降,但处级干部处分人数明显增加,反映出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中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上加大了力度,这对于强化中层干部的廉政意识很重要。

纪检监察数据既是工作成效的反映,也是廉政建设的风向标。只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将监督融入日常,才能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为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