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律师门户网的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也是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和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我,觉得不管是一个国家还是个人,哪怕是从事刑辩业务的律师,都要尽力给客户办好事,绝不能因为想把事情办成就违法乱纪、铤而走险。以前我也说过,客户之托重若泰山。做一名专业且出色的律师其实没有固定标准,但关键是要真心帮人,把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比如在办刑事案件时,有机会争取无罪就尽量给当事人洗清冤屈;如果实在不能无罪,也要给客户争取最轻的量刑。律师的职责就是帮人脱罪或者减刑。没人会希望律师把本来有希望无罪的案子办成有罪的,也没人希望本来能判轻刑的结果被判得更重,这种事既不合逻辑也不符合人性。 但总有些人用力过猛,为了维护客户权利不择手段甚至犯罪。有些刚入行的律师为了帮当事人脱罪,不惜伪造证据。结果可想而知,不仅没拿到无罪判决,自己反倒成了犯罪嫌疑人,甚至最后还被判刑。这就是用力过猛导致的恶果,也就是介入了他人的因果关系。 还有些律师为了打赢官司搞虚假诉讼。比如用同一份证据在不同的案子里证明不同的事,试图达成不同目的。可一个证据只能证明一个方向,不可能用双重标准来证明不同的目的。有些律师为了帮客户翻案就铤而走险,这其实也是在干涉别人的因果。如果你做的事没风险且合法或许没事,但一旦违法甚至犯罪,这些行为就会反噬回来给你自己找麻烦甚至是灭顶之灾。 咱们身边经常会看到这种情况。往大了看最近的全球大事,美国介入伊朗和以色列的争端就是典型例子。本身是两国之间的纠纷,远在万里之外的美国非要插手别的国家的事,这也是一种介入他人因果的行为,最终必然会遭到反噬。或许对美国来说不惹点事心里不舒服吧?他们老美不是在打仗就是在去打仗的路上。不过这样的事做多了就像俗话说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啊!不管是为国家还是个人做事,甚至是我们做刑辩律师的,都要尽心尽力帮客户办事但绝不能用力过猛。千万不要为了把事做成就违法犯罪去走钢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