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不久前,福建科学技术厅把修订过的《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正式发了下来。这次改动可是大工程,总共加了11条规定,体系更全了。虽说这办法是建立在2016年的基础上改的,可现在的重点放在了怎么破解长期存在的那些体制障碍上。 其实福建省的重点实验室建设从1990年就开始了,到现在三十多年了,已经有了267家实验室,基本把全省的重要学科和产业链条都给覆盖住了。这些实验室可是咱们区域创新的核心载体,搞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都很在行。 新办法里有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点,就是要给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再加强一下。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制度设计上特意引导资源往企业那边走。 比如在认定环节上,以前规定非企业主体得有10个以上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才行,现在企业类的只需要3个以上了。 至于队伍配置这块儿,以前要求高级职称或博士得占比60%,现在降到了25%。 评价体系方面也改得挺实在的。以前是光看论文看职称那种老路子,现在让实验室自己挑两项成果去证明自己,比如标准制定、科技获奖、发明专利或者成果转化都行。 投入保障这块儿更是有了“双轮驱动”。一方面是把对依托单位的年度运行经费从50万提高到了100万;另一方面还得看企业自己的表现——三年平均收入得超过3亿元,研发投入得占到5%以上或者费用得超过2000万元。 产学研协同这一块儿也有新招。规定说实验室可以由两家单位一起搞联合共建,但得有个第一单位当主心骨还得签长期合同。 运行管理上有三个亮点挺亮眼:一是搞主任负责制强化有组织的科研;二是建立“年度报告+三年评估”的动态管理;三是给评估好的实验室发补助经费,跟企业自己掏的钱一起用。 这套新规矩出来后,福建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又往前迈了一大步。通过政策杠杆调节不仅给企业扫清了障碍,还通过评价导向、资源配置和管理机制的改革把科技和产业给融合起来了。 这就好比是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搞了个既接国家大战略又合本地实际的好法子,说不定能变成激活企业创新潜能的发动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