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个怪梦。梦里有一只黄鼠狼趴在我床头,一边哭一边喊冤,它让我当陪审员救救它。这只黄鼠狼跟我说,它们家老老少少都被张家父子给抓住、剥皮下锅了。我就问它到底为啥会这样,它说因为它吃饭的时候像是在吃豆子,结果还没吃到嘴里就被夹子给夹住了。见我还是不理它,黄鼠狼一下子跳到我身上咬了我一口,把我给吓醒了。 醒来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法律早就给黄鼠狼安好了保护伞。没过几天到了12月10日,我去法院陪审一起野生动物案件。这次审理的是余某等5个人非法捕猎黄鼠狼的案子。法警把人押进来之后,这5个人排成一排站在那里低着头,看上去特别老实。 法官先问余某家里丢了几只鸡,余某说丢了3只。法官接着问他用了什么工具抓人,余某说买了20个大老鼠夹,一个10元钱。这五个被告都承认是在沟渠、路旁和草垛边抓到黄鼠狼的。当法官问他们一共抓了多少只的时候,他们说有500多只。旁听席上的人听了都觉得特别惊讶。 检察官接下来念了一份名单,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黄鼠狼是国家保护动物。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也很明确: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捕猎20只以上就算情节严重了。余某他们抓了500多只,肯定是严重违法了。 看着旁听席上的人都在叹气惋惜,我就提了三点意见:第一大家都不知道黄鼠狼是受保护的;第二这五个人里好多都是文盲;第三他们的认罪态度很好也把毛皮上缴了。所以我建议首犯判实刑就行,其他人缓刑就行了。 最后的结果和我想的差不多:余某判了10个月实刑,剩下那四个人判了缓刑。庭审结束大家都散了之后我才反应过来那个梦里告状的黄鼠狼好像真的打赢官司了。它提醒我们别一看到黄鼠狼偷鸡就动手打人家;碰到这种情况先看看有没有禁猎标志再决定要不要帮忙。毕竟梦里那小兽的哀嚎声在现实中是再也听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