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重拳整治固废非法倾倒 专项行动已清理逾3400万吨污染物

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部分工业固体废物等重点领域,完善从产生、收集、运输到处置的闭环监管,依法严惩主观恶意明显、环境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持续释放从严监管信号。

问题:固体废物总量高、点多面广,非法倾倒屡禁不绝。

相关部门介绍,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超过110亿吨,固体废物污染具有隐蔽性强、链条长、跨区域流动等特点。

尤其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非法倾倒处置问题,长期存在“发现难、取证难、追责难”现象,部分地区尚未形成根本性遏制。

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以来,截至2025年底,全国排查发现问题2.7万个,其中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相关问题分别占45%、33%和10%;已整改1.77万个问题,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显示问题存量较大,也反映治理正在向纵深推进。

原因:治理体系与现实需求仍有差距,违法成本与监管能力不匹配。

一方面,城镇化进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带来建筑垃圾增长,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上升,部分地区处置能力、消纳场所和应急保障不足,合法处置“堵点”在一定程度上诱发违法外运和偷排偷倒。

另一方面,固体废物运输环节易出现监管断点,个别主体利用夜间、偏远地带、跨区流动规避检查;同时,一些地方对违法线索发现依赖人工巡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覆盖不足,导致“末端发现、事后处置”的治理模式难以压降风险。

此外,部分案件因证据链不完整、跨区域协作不顺、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衔接不畅,客观上削弱了震慑效果。

影响:生态风险与公共利益受损,治理成本被动抬升。

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不仅破坏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异味、扬尘和渗滤液等污染问题,还可能诱发次生灾害和群体性环境投诉,直接影响群众生活质量与区域发展形象。

对地方而言,清理修复往往耗时耗资,且部分污染一旦形成,治理周期长、效果不确定,甚至影响耕地质量和生态安全底线。

更重要的是,非法倾倒扰乱正常处置市场秩序,挤压守法企业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不利于绿色低碳转型和循环经济发展。

对策:以专项整治为牵引,推动技术赋能、全链监管与法治震慑同步发力。

生态环境部表示,将持续用好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提高问题发现的及时性和精准度,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线路的动态监管。

在执法层面,将加强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各环节的环境执法监管,对主观恶意明显、环境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推动地方压实责任、限期整改、闭环销号。

与此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证据标准、移送程序、协作机制更加顺畅,通过行刑衔接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持续高压态势。

结合现实治理需求,下一步还需推动源头减量与规范处置能力建设协同:加快完善分类收集、规范运输、合法消纳与资源化利用体系,压缩违法空间;推动跨区域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破解“跨界倾倒、属地难管”;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健全台账和去向追溯,提升可核查、可追责水平。

前景:从“运动式治理”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长期效果取决于闭环能力与责任落实。

随着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更广泛应用,叠加执法监管链条延伸和行刑衔接机制强化,非法倾倒的发现概率和处罚力度将同步提升,短期内有望形成更强震慑,推动存量问题加快清理、增量风险有效压降。

从中长期看,固体废物治理将更多依赖制度供给和市场机制完善:一方面以更严格的全链条监管促使企业和运输处置单位规范运行;另一方面通过提升合法处置能力、完善价格机制和资源化利用渠道,让“守法更经济、违法更昂贵”成为普遍预期。

可以预见,随着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将逐步从“易发多发”转向“可控可治”,但要实现根本好转仍需持续投入、久久为功。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必然要求。

生态环境部启动的专项整治行动,既是对当前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更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转变的重要举措。

只有坚持严格执法、科技支撑、制度创新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被动局面,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绿色发展目标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