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面临新挑战;金融支持覆盖面和可及性不足,仍是制约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为此,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深入明确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方向。意见的重点在于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各金融机构被要求聚焦吸纳就业能力强、带动增收效果好的领域,搭建专属金融服务场景。这意味着金融支持将从普遍铺开转向更精准地对接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金融机构将探索运用“贷款+外部直投”、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各类投资基金等多元方式,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农业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拓宽融资抵质押物范围是意见的一项重要创新。传统农业融资中——可用于抵押的资产有限——直接影响融资规模。意见提出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基础设施,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质押融资,优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模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的金融服务。通过把更多农业生产要素纳入融资范围,可提升农民和农业企业的融资获得能力。推动农业担保机构下沉,也是意见强调的关键举措。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在支持农业发展中作用突出,但在欠发达地区的覆盖仍有短板。推动担保机构向基层延伸、完善更贴近农民和农业企业的服务网络,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可及性,对防止返贫、带动欠发达地区农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从更深层看,这些安排反映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由“输血”向“造血”转变。通过产品创新、渠道拓展和服务下沉,金融体系将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支撑,同时也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产品设计和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金融资源能否精准到位,直接影响乡村振兴的成效。此次政策组合既着力缓解农业融资“难、贵、慢”等痛点,也着眼构建可持续的长效机制。随着现代金融工具与乡村资源更好衔接,“产业兴、农民富”的乡村振兴图景有望加快呈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