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24日,邢翀、李京泽还有谢雁冰三位记者披露了一则消息,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正式递交到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面前,这是它在24日这天迎来的新一轮审议。对于城市基层群众的重要基础性法律,此次修订是在现有的23条条文基础上进行全面改动,将制定成7章50条的新版本。 北京作为这个新规矩的诞生地,此番法律的修订把重点放在了居民委员会的职责、组成上。它特别细化了选举制度,还有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办法。草案给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规定了更多职权,明确哪些重要事项必须经过社区党组织讨论。为了让会议能顺利开起来,草案把召集居民会议的法定人数门槛降低了,同时增加了居民代表会议的制度并规范其流程。 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的制定、修改及备案这些具体操作也被草案列了出来。在监督机制方面,草案设立了居务监督委员会来管落实的事儿,还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要是有人违反居务公开的规矩,处理办法也都写进了里面。对于那些在自治过程中权益受损的人,草案还给出了行政或司法上的救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