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给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定了规矩,主要是想让社会治理体系更现代化。这些组织本来在公共服务、行业协调、民生保障这些方面做得挺不错的,但最近有些组织在搞评比和授牌的时候违规了,不光是背离了非营利的宗旨,还给社会经济秩序添了乱。 这次广东省出台的措施就是为了整治这种乱象,进行制度上的纠正。现在主要的问题就是有些组织冒用“国字号”或者国家机关的名义骗人,有的没经过审批就乱搞活动收费。这些行为不仅让企业多掏钱,还破坏了市场秩序,伤害了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造成这种问题有几个原因。有些组织在市场化的浪潮中忘了初心,把评比变成了赚钱的工具。监管也跟不上,审批和监督没衔接好。大家也分不清哪些评比是真的,容易上当。 这次印发的文件核心就是划清权责边界,强调非营利性和非行政性。文件明确说不准私自搞示范创建,也不许借活动收费。这样做是要给违规行为立规矩,也是让大家知道该往哪儿走。 把社会组织的精力引导到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公益倡导上,别变成了“二政府”或者赚钱的机器。这样做能净化市场环境,降低企业的成本,也能增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动员能力。 以后管理还得坚持“放管服”结合。一方面要放权支持自主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建立跨部门合作和行业自律的体系。还要多公开信息、多宣传教育。 广东这次出规矩不是要限制发展,而是要把边界划清、责任压实。只有这样规范了走得更稳,服务好了价值才大。社会组织才能真正推动社会进步和治理创新,给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带来健康持久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