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道路交通刑事指导性案例:醉酒启用辅助驾驶并“脱手脱岗”仍属危险驾驶

在智能网联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此次司法判例直面新型交通安全治理难题。

2025年9月,杭州临平区法院审理的王某群案揭示三大核心问题:一是驾驶员错误认知辅助驾驶系统权限,二是非法改装设备扰乱智能监测体系,三是醉酒状态下滥用技术带来的公共安全风险。

案件细节显示,涉事车辆虽配备L2级驾驶辅助系统,但按照国家标准仍属"驾驶支持"范畴。

该系统要求驾驶员全程保持注意力,双手脱离方向盘超2分钟即触发警报。

王某群不仅醉酒后启动系统,还通过加装"模拟手握方向盘"装置逃避监管,实质上形成"无人驾驶"危险状态。

法律界人士分析,该判决严格遵循《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的技术界定。

现行法规明确规定,L0-L2级系统不能免除驾驶人责任,这与国际通行的SAE自动驾驶分级标准保持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曾于2024年因酒驾被行政处罚,此次再犯凸显个别驾驶员对智能技术存在严重理解偏差。

司法机关通过该案确立三大裁判要点:首先,技术使用不能突破法律红线;其次,系统提示功能不改变责任主体;再者,物理位置转移不构成责任豁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指出,这为未来处理L3级以上自动驾驶事故预留了判例参照空间。

行业监管层面,案件暴露出智能汽车改装市场存在监管盲区。

涉案"智驾神器"属未经认证的第三方设备,其流通渠道亟待整顿。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专家建议,应建立智能汽车改装备案制度,并将此类规避设备纳入违禁品管理范畴。

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是对一起违法行为的处罚,更是对新时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底线的重申。

在智能驾驶技术日益普及的背景下,法律必须与时俱进,但安全责任的原则不能动摇。

驾驶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永远是防范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最高法的这份指导性案例,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技术进步不能成为放纵的理由,规范使用和严格自律才是安全驾驶的唯一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