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办好国际性展会的通知。这个通知是从2026年开始,一直持续到2030年。里面给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 这个政策主要是针对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云南、青海、宁夏和新疆这些省份的财政厅还有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的。比如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长沙、南宁、昆明、西宁、银川还有乌鲁木齐这些地方的海关都有参与。 政策规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在免税额度内可以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过这可不给烟酒、汽车还有一些重大技术装备免税。对于超出规定额度或者未复运出境的展品就要照章征税了。海关也不按减免税货物管理这些展品。 具体能免税的展品类别和销售额度都在附件里了。每届展会结束后3个月内,承办单位还得给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还有税务总局汇报情况呢。 政策适用于2026年至2030年举办的中国—蒙古国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暨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还有青洽会·藏毯展区。另外,2026年至2027年举办的中国—东北亚博览会和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也享受这个政策。 这么一来,在中西部地区办国际性展会的成本又能降低不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