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企行政检查是维护市场秩序、守住安全底线的重要方式——但实践中——不少企业仍反映存在检查事项边界不清、多个部门轮番上门、同类事项重复检查、尺度标准不一致等问题;检查过密不仅抬高企业迎检成本,也可能带来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风险,影响市场预期和发展信心。如何在“该查必查”和“无事不扰”之间把握尺度,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课题。 【原因】一上,经营主体数量增长、业态更新加快,监管任务更重,一些领域仍沿用以现场检查为主的传统方式,容易形成“以查代管”“以罚代治”的惯性。另一方面,执法事项清单化不够细、标准不够统一、跨部门协同机制不够顺畅,导致不同部门同一时间段各自开展检查,企业应对耗时耗力。同时,检查过程留痕、审批管理、社会监督等制度在部分环节仍需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对企业经营的扰动。 【影响】朝阳市被确定为辽宁省唯一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试点地区,既是对当地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工作的阶段性检验,也意味着需要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经验。试点工作如推进到位,预计将带来三上效应:一是推动执法资源由“频次驱动”转向“风险驱动”,提升监管效率;二是用制度约束权力运行,减少不必要的入企检查,稳定企业预期;三是通过公开透明、全程可追溯,提升执法公信力,促进政府与企业形成良性互动。 【对策】据朝阳市司法局发布会上介绍,朝阳已制定涉企行政检查精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围绕六上重点推进: 第一,清单化明确检查边界。组织各执法部门系统梳理涉企检查事项,形成统一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让“查什么、依据是什么”一目了然,减少临时起意和随意加项。 第二,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编制涉企联合检查清单,突出“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通过协同机制压减重复上门和分散检查带来的干扰。 第三,设置缓冲期减少现场干扰。探索设立“非现场监管期”,原则上季度前两个半月减少入企现场检查,特殊领域监管、专项行动或投诉举报等情形除外;同时实行检查计划周报送,提升检查安排的可预期性,便于企业统筹生产经营。 第四,强化全过程管理与可追溯。严格落实检查审批、告知、记录、结果反馈等闭环流程,持续推广“扫码入企”等方式,做到执法主体、时间、事项、依据、结果全程留痕,既便于内部约束,也便于外部监督。 第五,坚持宽严相济、重在服务。落实“四清单一基准”制度,完善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以及不予强制措施的情形清单,并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统一尺度,强调“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目标”,引导企业在更可预期的环境中合规经营。 第六,立规矩、强监督、严问责。制定涉企行政检查“十不准”,为执法行为划定红线;并与纪检监察等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对违规检查分类处置,一般问题督促整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规依纪依法移送处理,形成震慑。 企业参与监督上,主管部门提示经营主体日常迎检中注意两点:一是对照清单核验检查是否具备法定依据、是否属于法定事项;二是关注程序是否规范,如执法人员是否出示证件、是否按要求送达或出具检查文书等,通过合法合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前景】从政策导向看,国家层面已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地方试点的关键在于把原则要求落细为可执行、可衡量、可问责的制度安排。下一步,朝阳试点能否形成可推广经验,取决于三上:联合检查能否真正合并同类事项并稳定运行;非现场监管期能否与风险预警、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有效衔接;监督问责与正向激励能否同步发力,让规范执法成为常态。随着清单管理、数字化留痕和跨部门协同逐步完善,涉企行政检查有望从“多头检查”转向“精准监管”,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合规指导”,以更小扰动实现更高水平治理。
营商环境的优化,既要有政策支撑,也要有制度执行的确定性和透明度。涉企行政检查从“想查就查、怎么查都行”走向“清单明、计划明、流程明、责任明”,核心是把权力运行纳入规则。朝阳试点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让减负体现在企业感受上,让规范落实到每一次检查中,让监督落到每一条红线上,为稳预期、强信心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