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壶口瀑布景区被指侵犯名誉权

游客李丽在景区外拍视频喊了一句“门口要钱,一人100元”,结果竟被投诉侵犯了名誉权。虽然景区说他“恶意攻击、诋毁”,还“断章取义”,但李丽晒出的投诉截图显示,壶口瀑布是“我司开发的旅游景点”。可实际上壶口瀑布是自然景观,配套设施才是人为开发的。黄河壶口瀑布位于山西、陕西两省交界处的秦晋大峡谷,是国家5A级景区、中国第二大瀑布。山西这边门票110元/人,陕西那边100元/人。因为黄河是峡谷地带,两边信号交叉,李丽发布视频时的IP定位显示在了山西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景区的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地其实是在陕西那边,他们没必要回应。 事发两天后李丽发了个道歉视频,秦晋大峡谷和山西文旅、陕西文旅的抖音账号评论区都涌入了大量质疑留言。缪蒙京律师认为这事不构成名誉权侵权。他说侵权要件得有主观过错,但对客观事实的主观评价属于言论自由范畴。李丽只是个不享受折扣票的普通成人,他说的话也没不实之处。3月17日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事发地在陕西那边,他们没有必要回应。青岛新闻网浪涨新闻消息称李丽表示景区已上门道歉并正调查投诉人。 3月18日红星新闻评论说这起投诉像捅了马蜂窝,“侵权者却悄然隐身”,导致两边景区陷入“罗生门”。新京报指出如此“玻璃心”暴露了旅游景区听不得不同声音的狭隘心态和应对能力短板。文旅行业要发展就要闻过则改促真提升而不是“捂嘴禁言”追求“零差评”。让山水美景更有温度让文旅市场更具活力才是硬道理。记者陈茜编辑李丽对此事进行了报道。